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走深走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5〕20号)要求,切实强化研究生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引领思想、凝聚力量、推动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研究生党员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同时发挥组织育人功能,以“工商一体化”理念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服务教育强国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创建,现开展2026年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

1.本次培育申报面向全体研究生党支部,拟在前两期培育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典型,立项培育5-10个党支部。申报支部可为常规设置党支部,也可为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或实验室等建立的研究生党组织。原则上,每个学院党委可推荐1个研究生党支部;已获得教育部研究生“双百”创建的支部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北京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或已通过2024-2026学校培育结项验收的研究生党支部,可优先申报。

2.申报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的党组织一般应成立满1年,并能在培育周期内保持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须在申报书中说明。

3.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4.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党支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校院两级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组织制度健全完备,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5.近3年(2023年9月1日以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的,可优先申报。

6.支部至少1名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申报。

7.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以学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优先申报。

8.支部或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可优先申报。

9.党支部在党建、意识形态等领域未出现突出问题,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所在学术团队、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

1.本次培育面向党组织关系在北京工商大学的研究生正式党员。校级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系学校首次开展,拟立项培育5-10名党员。推荐对象应注重从硕士一年级、二年级,博士一年级、二年级党员,以及本校已获得推免资格并确定留校攻读研究生的大四正式党员中推荐,确保具有2—4年在校培育时长;确定升学本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培育范围。大四保研学生由所在学院党委推荐,入选后须遵守培育管理规定。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实践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同等条件下,近3年(2023年9月1日以来)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5.同等条件下,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推荐。

6.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学术道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

7.已获评全国、市级及校级“研究生党员标兵”的,不重复申报。

8.“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可及时纳入培育范围;对在党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或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事件、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的,取消培育资格。

二、培育方向

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要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支部特色和作用发挥,实践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形成新特色,做到学习教育更扎实、服务需求更紧密、联合共建更广泛、学科融合更深入。培育工作应对标教育部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紧密结合党和国家时事要事,锚定国家发展战略,服务首都建设需求,增强引导性。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应根据建设实际和发展目标,充分调动支部成员积极性、创造性,自主设计项目方案,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立项申报时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一)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方向

1.学宣融合方向。研究生党支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热点问题结合学科发展与专业特色开展理论学习与宣讲深化,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理论宣讲入耳入脑入心,加强党员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形成具有较强借鉴推广价值的学习宣讲模式。

2.创新共建方向。推进研究生党支部与政府、企业、街道、社区、乡村等校外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建,凝聚党建合力,升级红色“1+1”品牌,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专业特色,推动高校资源与社会资源共享共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党建融合方向。围绕党建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组织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发展。鼓励在重大项目平台、科研团队以及学生宿舍、学生社团等领域组建师生联合党支部,实现党建工作与科研工作、学生成长发展深度融合,取得显著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

4.服务社会方向。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社会需求,发挥研究生党员学科专业优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形成长期服务机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5.其他方向。鼓励各研究生党支部按照新时代党建要求,结合研究生特点、学校特色以及工作难点和不足,以务实形式推动工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探索。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方向

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理论传播方向。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学科专业和研究生群体特点,开展理论宣讲、微党课、网络宣传等,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耳入脑入心。

2.科技报国方向。立足专业学习和科研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重大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争当科技报国主力军。

3.服务社会方向。投身乡村振兴、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当好服务社会带头人。

4.青年引领方向。在思想政治引领、学风建设、导学关系、就业创业、团结凝聚研究生等方面发挥“领头雁”作用,引领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

5.其他方向。结合研究生特点、学校特色和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探索与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申报党支部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各学院党委在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范围内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推荐支部或党员是否具有典型代表性、能否发挥研究生党员作用、是否符合在校培育时长等要求。初审合格后,填写《XX学院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对照表》(附件5)、《“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对照表》(附件6)。

各学院党委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提高申报质量。

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补交)将立项申报表(附件1、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扫描)、条件对照表(附件5、附件6)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btbuyjsy@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项目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良乡校区综合南楼A102室。

(二)立项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评选立项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5-10项、“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5-10项。

拟立项项目须参加立项评审会,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对拟立项项目提供经费资助: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每项6000元;“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每项3000元;中期评审优秀的,可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经费支持。

(三)项目建设

入选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立项的培育方案组织实施(参照《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附件4)),定期汇报,接受评审组织监督。

各学院党委应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教师党支部与研究生党支部结对联系制度,鼓励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发挥专业、学科、实验室优势,邀请校领导、中层干部、思政课教师或其他专业课教师担任党支部理论指导老师、研究生党员标兵成长导师,充分发挥指导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验收与成果展评

2027年4月前后,各立项党支部和党员标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报送材料,学校组织项目中期检查;2027年9月,各立项党支部和党员标兵进行结项总结并报送结项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评审,从中推选组织有力、实施有效、举措创新的党支部和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党员标兵参加成果展评会。参评党支部可利用PPT、视频等形式展示培育建设情况;研究生党员标兵可通过微党课、事迹宣讲、成果分享等形式展示,并参评相关奖项。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相关展评。

四、总结表彰

验收通过、成果展评结束后,学校将推选成效突出、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在有关平台进行展示,并在全校推广。

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积极、成果突出、特色鲜明、引领示范性强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择优推荐参评相关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党组织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对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党建和思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研究生党支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参与申报,通过项目驱动提升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同时,做好初审把关和立项培育,注重指导和培育优质、精品、示范学生党建项目,帮助学生把准方向、拓宽思路、搭建平台,切实取得预期成效。“研究生党员标兵”为首次培育,各学院党委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重点从硕博低年级党员和大四已保研本校学生党员中择优推荐。学院党委须监督指导项目开展和经费使用;项目经费仅用于所培育项目的党员教育培训、学习资料购置与宣传、主题实践、志愿服务、学习调研、结对帮扶等,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与培育创建无关支出及挪用、挤占、超范围列支;项目组须接受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经费分阶段拨付并与中期考核与结项验收情况挂钩。

(二)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各单位要以“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和党建工作实际,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导学团队建设、组织育人等与培育项目深度融合,以改革创新精神解难题、求突破、建机制、创实效,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生党建品牌。

(三)多措并举,注重成效。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要采取多种途径,发动广大党员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攻关、服务首都等主战场中创新创造,在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中担当作为,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引领风尚。申报项目须具备可实施性并取得预期成效,能够体现研究生党建工作规律,为学院甚至全校研究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新鲜经验,具有推广价值。各学院党委要发挥培育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的标杆作用,在学院层面做好结对帮扶,带动薄弱支部和党员,营造良好传帮带氛围。

(四)选树标兵,示范引领。各学院党委要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树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标兵,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展示力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立项申报表

2.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立项申报表

3.XX学院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4.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以教育部办公厅第四批创建通知及本附件为准)

5.校级示范“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对照表

6.“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对照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