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通知.docx

北工商校发【2021】46号

各单位:

    由于学校机构人员变动,部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进行了调整,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北工商校发〔2020〕42号)第六条的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如不再担任其进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所依托的行政职务,需由其行政职务继任者担任。现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贾英民变更为龚六堂(主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委员张德玉变更为李中奇(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委员刘红艳变更为刘影(外国语学院书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北京工商大学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