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博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67号(以下简称《博导遴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当前博士生教育和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新增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依据《博导遴选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程序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所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本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二、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按照《博导遴选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填写近五年具有代表性论文、获奖成果及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表中各项成果或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所填写的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第一承担人且第一承担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申请人需到科技处网站下载相关科研成果明细单。所有成果必须是科研院已经审核通过的成果,成果材料需从科研系统导出并由学院审核确认。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遴选资格。

注:国内外引进人才可不受成果署名单位的限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申请。

2. 各学科可根据博导遴选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3.学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分为三类,分别为工科、理科和人文社科三类,如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在学科类别从人文社科类转入理科或工科类,或从理科类转入工科类的,需要重新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他情况下,直接填写转列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表(见附件2)。

四、遴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6日。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学院。

2.各学院审核材料及推荐:6月27日-7月3日。

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相关材料(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由所在学院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一律不予受理,学院确定符合条件推荐新增博导名单并公示3天。申请人所在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将推荐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其申报博导学科所在学院。

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修订)》、《北京工商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申请博导的教师在教书育人、师德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对凡有违纪违规及不符合教师行为规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教学、科研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3.博士授权点学科所在学院推荐并公示:7月4日-7月10日

各博士点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公示3天后,将推荐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7月11日提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并进行同行专家评议。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线上审议新增博导名单。

6.网站公示博导新增名单3天。

本次博导遴选工作请各学院和教师严格按照《博导遴选管理办法》及学校的时间安排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邮箱:xujing@btbu.edu.cn联系人:许晶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