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学校开展推荐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的工作,现将有关专家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具体工作由学院组织。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推荐专家指标,原则上要求各学院推荐的专家一般为具有正高职称的以下人员:

1.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建设负责人;

2.学科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3.在学科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教授

三、注意事项

1.专家信息采集由学院组织实施。专家在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3)时请注意表中各字段的填写格式,相关字段的含义可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

2.专家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请根据《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填写。专家所在的学科至少填写学术学位类型或专业学位类型信息中的一组。

3.各专家在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3)时,要注意“一级学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栏目的信息的准确性。专家的国籍、证件类型、政治面貌、最高学位、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导师类别、头衔请严格按照《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填写,否则信息上报时会出现错误,导致无法上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合并后,于2020年7月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学位办(电子邮箱:992757947@qq.com,联系人:武老师,电话:68984644)。

附件1: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2:专家库数据字典

附件3:专家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