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2014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应于2014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陆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用以前申请的登录号登入系统,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的,经我校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核同意后,还须得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主管考务部门的同意,具体办法可咨询当地考务部门。

考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报考者的报名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我校将在2014年3月26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14年报考我校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4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五)5月19日至5月25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5月25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七)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参加本次考试的申请者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工商管理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学科使用第四版本,英语使用第六版本。

    信息平台是全国统一平台,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以上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