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研究生部继续开展2015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且无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研项目。

二、项目管理

采取项目化管理,实行申请立项人(单位)负责制;项目管理时间以年为单位,一般项目时间为1年,重点项目时间可放宽至2年。

三、项目申请

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部。申请立项时间截止日期2015年6月1日。研究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资助的项目。

四、经费管理

1.一般项目立项经费原则上为1-2万,重点项目为3万,所有项目根据专家论证后确定最终资助经费;

2. 经费支出范围:资料费(不超过10%)、专家咨询费(不超过40%)、差旅费和版面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执行;

3. 至2015年11月底,立项的项目可先报销立项经费各项支出的50%,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则报销剩余50%的立项经费,否则无法报销。

五、项目结项

研究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部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总结报告(需要数据、调研、案例等支撑);

2. 与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不要求)。

提交材料后,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一般项目可免于结题。

六、注意事项

1. 各单位鼓励和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的申报,并做好立项初审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 项目可依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参考选题》(见附件2)进行选题,题目亦可自拟。自拟题目的项目研究范围必须密切结合学校目前面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问题;

4. 材料报送要求:项目申请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于左侧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5年6月1日报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学院再提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engxh@btbu.edu.cn。联系电话:6898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