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438号)要求和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京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5)8号),为落实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总结凝练优秀育人成果,提高成果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一流育人体系,培养一流人才方阵,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时间为8月19日至9月30日。
二、学院(部)/科研机构(中心)推荐条件
(一)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二)主要完成人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项目组成员(含第1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第1完成人只能主持参与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第1完成单位应为我校(北京工商大学)。
(三)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教育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并已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2年及以上,有一定的实施基础和保障条件;或者在已获得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实践(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和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或者契合学校近年来重点推进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已产生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推荐项目的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先从《2025年各学院拟申报市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意向摸底项目名单》、《2024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2020-2025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中考虑和推荐。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进行本单位学科内、跨学科资源整合,推荐成果在内容上不要重复。建议按照成果内容所属“大思政”教育-1,基础学科人才培养-2,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类-3,产学研协同-4,创新创业教育-5,教育教学数字化-6,教师教育-7,教学质量评价改革-8,教学综合改革-9,其他-0进行推荐。
已获得“2022年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和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在今年重复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填报
8月19日-9月7日,参评项目完成人根据本次成果奖通知要求及相关材料提示,将推荐书内容和认为必要的视频及其他补充支撑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学院研教秘审核材料的完整性。
(二)学院推荐
9月8日-14日,学院组织召开一次院级层面的专家评审推荐会(含系主任、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领导),院级评审结果(含排序)经党政联席会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会后,由学院研教秘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完成学院党委、学院盖章、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组意见和组长签字后,方可提交推荐校级评审。
(三)学校评选
9月15日-21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一次校级层面的专家评审推荐会(含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学部主任、研究生院院领导、校外专家等),校级评审结果(含排序)报研究生院院务会审核通过。
(四)市级推荐填报
9月22日-30日,研究生院将院级评审结果、校级评审结果一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校级拟获奖名单(含排序)及市级推荐名单(含排序),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10月9日-13日,研究生院按照市级通知要求,组织市级推荐项目完成人完成2025年市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填报工作。
四、推荐材料提交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包括以下申报材料:
1.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及分管(院、中心)领导签名(章)。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电子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包括以下申报材料:
1.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
3.支撑材料(可将支撑材料制作成统一的PDF电子文件)。
4.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出版时间截至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五、专家推荐
为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研究生院将建立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将从专家库中遴选部分专家组成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并将选择推荐报送至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具有正高级职称;
3.本人未申报本届校级、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4.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审工作;
5.可为本校退休人员。
(二)推荐方式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推荐专家信息,由学院研教秘填写电子版汇总表后,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余材料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评选内容相关问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许欣
办公电话:81353391
办公地址:良乡主校区中区综合南楼A101室
办公邮箱:btbuyjsyzlb@126.com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切实做好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工作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