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严格规范,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及《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就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人才培养要求。以高水平、国际化为理念,各学科应当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二)坚持分类、分层精准培养。更加注重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要体现培养目标差异化,避免培养模式趋同化。

(三)鼓励跨学科培养。结合学校实际,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在课程体系建设、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等方面应当切实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二、修(制)订范围

(一) 2022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 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 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 2022级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学术学位博士留学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留学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留学研究生)

三、修(制)订要求

(一)培养方案的框架模板及内容: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原则上学术型的提倡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要与行业产业共同制(修)订培养方案。各学院在去年修订的基础上,可继续参照《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指导性意见(2020版)》及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及时更新与调整。

(二)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设计: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坚持分类培养、顶层设计、系统规划,注重完整性、前沿性、层次性、交叉性。可继续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出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对原课程陈旧的内容须及时更新并修订教学大纲,并鼓励以学院(部)为单位,打造开设一批精品共建研究生课程。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强调前沿性内容,要以学术研究为导向,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强调与实践相结合,要以实践创新为导向,强化产教融合,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三)培养方案的硕博贯通模式:同一类别中,有条件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在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可以实行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和博士不同层次培养要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

(四)培养方案的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要求:严格按照学校现有的12个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管理制度,按不同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学位论文工作流程,执行与学校制度、培养方案要求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和要求。

(五)培养方案的课程教师及课程管理:根据《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管理规定》、《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后,不得随意变动。主讲教师在一个培养方案中任课的门数不得超过2门,且所担任的课程不得安排在同一学期(不含公共实验课)。首次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师,须提出任课申请。原则上,连续三年未开出的选修课程建议不再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修(制)订流程与安排

(一)5月9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5月23日前,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三)6月13日前,各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录入培养方案,并安排好教学计划。

五、提交材料

(一)各学院提交的修(制)订培养方案应涵盖本单位培养的各类研究生,包括:《修(制)订后的培养方案》(附件1)、《培养方案修(制)订说明》(附件2)、《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记录表》(附件3)。此次未进行修(制)订的学院,只需提交附件3中的表4即可。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btbuyjsyzlb@126.com;纸质版经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任)签字盖院章后提交研究生院质量办(阜成路东区科教楼301室)。

(二)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新开课程(含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课程名称变动的),需要填写《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4,表中的课程编码可以暂时不写)及《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5)。对于首次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师需要填写《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6)及《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情况登记表》(附件7)。

六、其他

(一)外国留学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和培养层次由归口学院主持修(制)订培养方案,应充分考虑其教育教学实际,并根据需要出具中英文两个版本。

(二)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从2022级博士、硕士、留学研究生开始实施。

七、联系方式

修订过程中如遇问题,各学院可及时与研究生院进行沟通。

联系人:许欣

联系电话:68984722

地址:阜成路东校区科教楼301室


附件1-7: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通知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