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

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2021年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附件1)的精神,现拟对我校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在读的2020级、2021级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调整进入相应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学习(见附件2), 原则上只能向目前该专业学位类别下已有完整培养方案的专业领域调整;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二)已按照专业领域培养的学生,只能调整到与本人专业培养领域对应的专业代码。
   (三)面向2020级、2021级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的调整工作仅此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二、涉及学生
   本次专业领域调整涉及2020级、2021级按“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招收的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生物与医药(0860)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具体要求与流程
   (一)9月30日前,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填写《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3),亲笔签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
   (二)10月12日前,各培养单位汇总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名单通过后予以公示,并将《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登记表》、《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研究生院复核,并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信网审核、调整。
   (四)专业领域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以及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

附件2: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

附件3: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申请表

附件4: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