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我校计划启动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在2017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派优秀学生公派出国学习,选派类别为国外课程学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数量

国外高校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6个月以内):37人;

二、项目说明

1. 学校按照各学院一年级研究生人数,按3.6%的比例分配名额,具体见表1。

                             表1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公派出国名额分配(单位:人)                                                                  

学院

一年级研究生人数(不含非全日制MBA)

分配名额

(根据各学院人数3.6%测算)

经济学院

227

8

商学院

265

9

法学院

80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

1

外国语学院

19

1

艺传学院

45

2

理学院

44

2

食品学院

139

5

材机学院

61

2

计信学院

108

4

合计

999

37

2.获得交换资格的研究生可申请2018年学校公派留学项目,项目列表与派出计划见表2(国际处提供)

                                                                                                                               表2  2018年公派项目列表

国外学校名称
项目种类
派出时间
项目名额
派出专业/院系
法国拉罗榭尔商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5
经济、商相关专业
法国高等贸易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6
经济相关专业
方提斯国际商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7
经济、商相关专业
里加理工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5
计信、材机、经济、商相关专业
波兰瓦尔米亚和马祖里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5
食品学院乳制品相关专业
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9
经济、外国语相关专业
 说明:(1)各学院上报派出学生名单之后,由研究生院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学生英语和绩点成绩均需达到国外学校的要求,具体详询国际处;

 (3)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需负担国外学费,其余学校免学费;

 (4)因法国高等贸易学院截止日期将近,欲申请法国高等贸易学院的研究生4月27日(周五)下班之前将填好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一)发至邮箱xujing@btbu.edu.cn.

三、申请条件

1. 本人自愿申请;

2. 热爱祖国,具有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优先考虑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如研究生学术之星、优秀研究生学术团队成员、优秀研究生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等;

3.身体状况符合出国的相关规定;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均在75分(含75分)以上;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科研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5.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425分);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法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90分,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韩语达到TOPIK4级。

6. 国内监护人提供担保。

五、选拔办法

1.公派留学交换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拔流程分为信息发布、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拔录取五个阶段,各学院自主制定选拔规则且需公布。

2.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报名、选拔工作。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制定更细化的条件来选拔学生。

3.学院对报名参加本留学项目的学生在品德、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成绩、学分等方面进行材料审核,排序并确定名单(公示3天),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5月8日将初审合格的《学院推荐公派留学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和《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二)报研究生院学科办(注意需按1:2预留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邮箱。联系人:许晶,68984014,xujing@btbu.edu.cn

4. 研究生院汇总学院上报名单,确定(公派留学计划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最终名单于5月9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

5.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办理公派出国交换学校的出国手续。

六、学习要求及管理

参加本项目出国学习的研究生要求在国外院校提供的课程中选择至少两门专业课程学习或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证明。

结束后,如需替代我校学分,需提交《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分互认申请表》(见培养办下载中心)。在国外取得的课程学分最多可以替代我校两门专业选修课。

七、派出与管理

派出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国外学习结束后,交流研究生应在国外学校邀请函结束日期一周内(寒暑假顺延)回校报到并继续在我校完成学业。逾期不归或未在我校继续完成学业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八、其他

具体国际交流课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参见附件三。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学院推荐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二:申请表.doc

附件三: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课程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