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我校计划启动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在2016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派优秀学生公派出国学习,选派类别包括国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竞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数量

1.国外高校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6个月以内):40人;

2.高水平国际竞赛和高水平国际会议:10人(可直接向研究生院申请)。

二、项目经费支持

1.国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经选拔获得公派留学奖学金的研究生,每人1.5万(1-3个月)或3万元(3-6个月);

2.高水平国际会议和国际竞赛:根据资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分等级择优资助,报销原则为学校资助额度内实报实销,其中,根据资助对象的参会地点给予的最高资助额度如下:亚洲地区,10000元/人/次;其他地区,20000元/人/次。

三、项目说明

1. 学校按照各学院一年级研究生人数,按4.5%的比例分配名额,具体见表1。研究生院将于6月15日收回学院无法完成的奖学金项目指标,并酌情分配给有能力完成的学院。

           表1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公派出国奖学金名额分配(单位:人)

  

学院
一年级研究生人数(不含MBA)
分配名额
(根据各学院人数4.5%测算)
经济学院
204
9
商学院
241
11
法学院
68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1
外国语学院
14
1
艺传学院
40
2
理学院
35
2
食品学院
124
5
材机学院
49
2
计信学院
100
4
合计
884
40

                  

                          

                  

2.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2017年学校公派留学项目,项目列表与派出计划见表2

                                                     

                                                表2  2017年公派项目列表

 

国外学校名称

项目种类

派出时间

项目名额

派出专业/院系

法国拉罗榭尔商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5

经济、商相关专业

法国高等贸易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3

经济相关专业

歌德堡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3

经济、商相关专业

瑞典隆德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1

经济、商相关专业

方提斯国际商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6

经济、商相关专业

里加理工学院

交换生

一学期

2

计信、材机、经济、商相关专业

荷兰汉斯应用科技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5

商相关专业

芬兰塞马应用科技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6

材机、经济、商相关专业

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交换生

一学期

9

经济、外国语相关专业

说明:(1) 各学院上报派出学生名单之后,由研究生院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2)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需负担国外学费,其余学校免学费;

(3)因隆德大学截止日期将近,欲申请瑞典隆德大学的研究生4月13日(周四)下班之前将填好的汇总表(附件一)发至邮箱xujing@btbu.edu.cn

3.除以上表格的交流项目之外,各学院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调动学院各方力量,发挥学科、导师、校友以及研究生的作用,积极联系国外优质高校(原则上,学校排名在全球前300位或专业排名在前200位),完成各学院公派奖学金项目指标。

四、申请条件

1. 本人自愿申请;

2. 热爱祖国,具有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优先考虑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如研究生学术之星、优秀研究生学术团队成员、优秀研究生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等;

3.身体状况符合出国的相关规定;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均在75分(含75分)以上;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科研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5.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425分);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法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90分,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韩语达到TOPIK4级。

6. 国内监护人提供担保。

五、选拔办法

1.奖学金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拔流程分为信息发布、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拔录取五个阶段,各学院自主制定选拔规则。

2.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报名、选拔工作。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制定更细化的条件来选拔学生。

3.学院对报名参加本留学项目的学生在品德、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成绩、学分等方面进行审核,排序并确定名单(公示3天),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4月19日将初审合格的《学院推荐公派留学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报研究生院(注意需按1:1.5预留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

4. 研究生院汇总学院上报名单,确定(公派留学计划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最终名单于4月25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研究生院联系人:许晶,68964014,xujing@btbu.edu.cn。

六、学习要求及管理

参加本项目出国学习的研究生要求在国外院校提供的课程中选择至少两门专业课程学习或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或取得国外相应的院系出具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证明。

研究生学习结束后,如需替代我校学分,需提交《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分互认申请表》(见附件二)。在国外取得的课程学分最多可以替代我校两门专业选修课。

七、派出与管理

派出前,学生应与学校签署《研究生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资助的相关说明》(见附件二)。留学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国外学习结束后,交流研究生应按期回校报到。逾期不归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