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助教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助学助困以及对教学的支撑或补充功能,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学校拟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助教需辅助授课教师进行课前准备、与选课学生沟通联系,以及协助任课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授课过程顺利、高质、高效。

二、基本原则

助教相关工作以按需设岗、择优录用、培训上岗、严格考核为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各学院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按需设岗;

择优录用:学院应在学校对助教资质的基本要求下,录用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课程助教;

培训上岗:助教在上岗前须经过学院或任课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助教工作;

严格考核:学院和任课教师应对助教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估,激发助教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参与教学的助教水平和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三、助教资质要求

助教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1.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经导师或相关课题组同意后可申请助教岗位;

2.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具有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制度规定,完成任课教师的工作要求;

4.明确助教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教学平台使用流程、方法和技术,满足课程需求,努力提升参与网上教学工作的能力;

5.有考不及格课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应聘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

四、助教岗位设立条件

1. 每名教师在同教学层次开设(本科生或研究生)多门课程,只设置1个助教岗位;

2. 一门课程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共同开设的,暂不设立助教岗位;

3. 本科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硕士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五、岗位管理

1.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对助教进行培训,做好日常管理和考勤,相关资料学院留存备查;

2.助教的津贴按月发放,540元/月,每个助教岗位的标准工作量为累计不少于 9 学时/周。助教上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发放;

3.对不认真负责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助教,任课教师可提出终止其助教工作的建议,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定为岗位考核不合格,停发 (调整)助教津贴。情节恶劣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实施方案

1.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工作的实际需求向学院提出岗位申请(附件1),由学院统筹和审核,相关材料学院留存备案;

2. 学院根据申请课程的类别、授课方式、授课难度、学生人数等情况自主分配给定名额,并采用导师推荐、公开遴选等方式择优录取。录用结果汇总表(附件2)请于9月15日下班前发送至btbuyjsy@126.com。各学院的助教岗位数附后(附件3);

3. 用人学院严格记录所聘助教的出勤情况并汇总,纸质版经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btbuyjsy@126.com,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学校鼓励各单位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报研工部备案后由各学院自行管理,管理办法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各学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选拔和聘任工作,开展培训,并督促助教按时上岗。

 

附件:

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助教申请表

2. XX学院助教信息汇总表

3. 各学院助教岗位名额分配表

4. XX学院助教薪酬发放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