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后续工作日程安排

各学院:

按照2025届研究生毕业前学位工作日程安排,现在即将进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季,根据学校本学期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在5月16日前完成答辩,5月20日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工作,并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序号

内容

时间

要求

备注

1

提交评阅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签字)

5月14日前

评阅成绩请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系统里填写,评阅成绩请保留两位小数,例:80.00

评阅成绩汇总表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下载Excel汇总表

2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答辩工作,领取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封皮。

5月16日前

各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会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答辩前3天张贴海报或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答辩具体安排。答辩要求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办法》(北工商校发【2024】67号)规定程序进行。

如果论文评阅意见中有1个专家意见为 “C”的博士论文,其成绩在70-79的,在答辩前需要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少指派1名委员对论文进行审读;成绩在60-69的,在答辩前需要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少指派2名委员对论文进行审读,指派进行审读的委员需要根据论文的修改情况提出论文的评价意见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审议是否可以答辩,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做出是否允许答辩的决定。如同意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宣读意见和审议决定。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中有2个专家意见为 “C”或3个“C”的博士论文,根据其评阅成绩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3

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月20日前

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告书(主席签字)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对学位申请人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在系统内填报决议结果。包括:拟授予学术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拟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拟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名单及准予毕业人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结果及存在争议未通过审核人员情况、原因说明、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答辩材料整理、签字盖章。

4

申请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院长签字)

提交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保密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并在答辩材料盖授予学位名称印章

5月20日前

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填

写提交,答辩成绩请保留两位小数,例:86.00

1. 申请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综合管理系统内下载并导出Excel汇总表并按照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202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样式,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序列进行整理,特别是导师职称、留学生姓名、留学生论文题目相关信息请核实准确

2. 学院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在答辩材料盖授予学位名称印章,授予学位名称见附件3《北京工商大学2025届研究生各专业授予学位名称》(答辩材料中“学位评定表里决议一项盖章使用)

3.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及保密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院长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5

研究生将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通过后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论文终稿及修改登记表,导师和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提交图书馆系统终稿。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终稿按照封面打印模板(论文封面模板见附件4)打印3套纸质版交学院。

5月31日前

1.各学院审核提交论文终稿Word版和Pdf版(终稿内须包含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和职称、原创声明本人签字扫描页、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致谢页)

2.提交论文修改登记表Pdf版

研究生论文终稿需要经导师审核,并且其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需经导师签字后再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论文终稿及论文修改登记表;并按照学校论文封面打印模板(论文封面模板见附件4)打印3套纸质版,交学院。学院分3套分学硕、专硕整理,其中1套交图书馆,另外2套研教秘按照名单,将其中1套附在答辩材料档案后,且和余下1套一起交学位办。

6

整理、审核答辩材料归档

6月25日前

学院研教秘检查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材料是否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参考《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领取与上交清单说明》,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编码打印材料目录。

1.学院审核答辩材料是否签字是否盖章,是否按照归档要求编码、打印目录,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目录电子版、纸质版及编码后的答辩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归档,归档要求见附件5研究生成绩单和答辩材料归档提交要求。

2.答辩材料整理归档封面和封底学院良乡和阜成路分别领取

7

学位信息采集

5月30日前

毕业研究生依照《学位信息采集说明及填报规则》在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请学院审核填写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信息填报规则。

                   注:请各学院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好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