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导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4〕46号(以下简称《博导遴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当前博士生教育和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博导资格审核工作。

一、审核对象:

根据《博导遴选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对2020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博导进行资格审核。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对象需填报《博导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并于117电子版(pdf签字盖章扫描版)报送给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

2.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审核并经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审核结果公示三天,并于1111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博导资格审核表》电子版(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和资格审核结果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版)

3.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后在校内公示3天。并将考核结果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经考核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取消博导资格。


本次博导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学院和教师严格按照《博导遴选管理办法》及学校的时间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chenyanghui@btbu.edu.cn

电话:010-81353308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