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弘扬导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精神,树立为人师表典范,根据《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2018【48】号)(以下简称《优秀导师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客观公正、严格遴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基本条件、评选范围

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按照北工商2018【48】号文件《优秀导师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三、评选名额与分配

各学院根据导师的数量以5%的比例进行申报和推荐侯选人(推荐人数不足1 人的学院可推荐1 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科负责人指定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联络人。由学科负责人指定本学科1名教师做为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联络人,负责收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并协助学科负责人审核相关材料及组织评选活动。

(二)申请人提交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导师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关材料(含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给本学科的联络人。

(三)学科组织教师和研究生投票。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对申请人进行投票,教师投票和研究生投票结果按百分制计算折合成分值,其中教师投票和研究生投票结果投票各占50%,并按所得分值进行排名。

(四)学院分党委推荐。学院分党委负责对学科推荐的优秀导师侯选人在教书育人及师德等方面进行审核,凡有违纪违规及不符合教师行为规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以会议形式审查本学院各学科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侯选人的材料,并优中选优。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出席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侯选人推荐为优秀研究生导师进行表决。推荐为优秀研究生导师决定应经过实到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为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表决结果做出推荐或者不推荐的决议。会议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学院将拟推荐优秀导师名单及材料在网站公示3天,在不超过限定的名额内将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六)研究生院整理各学院推荐优秀导师名单及材料,并将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导师名单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提交推荐表及材料:11月11日-11月18日。

(二)学科组织推荐及提交材料:11月18日-11月25日。

(三)学院组织推荐及材料报送:11月25日-12月2日。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按时报送材料。

1.报送时间:2019年12月3日10:00前将材料按时报送学位办。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⑴《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一)1份;⑵《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二)⑶装订成册的纸质附加材料1份(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1份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

说明:推荐优秀导师的材料目录中论文、科研项目部分经科技处认定的可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其它不能在科技处系统确认的获奖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推荐优秀导师所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承担科研项目或获奖等支撑材料的时间均须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

3.报送电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⑴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导师照片(文件名:名字+学院,大小:高×宽:450×300像素);⑵优秀事迹支撑材料电子版(VCR、照片、文字资料等均可)。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wurf@btbu.edu.cn, lihui@btbu.edu.cn。

(二)各学院要积极发动研究生教育一线教师、导师和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严格遵守评选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优秀导师遵循公平公开、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遴选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导师,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并取消优秀评选资格。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