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0-2024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北京市学位办等有关文件要求,于2020-2025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评估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20年-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质量保证与监督长效机制,学校决定于2020-2024年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工商大学2020-2024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初稿),按照《××(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模板)》组织学位授权点制定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工作方案,包括组建自我评估工作小组、确定评估方式、评估内容、时间安排,明确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具体评估指标等内容。自评工作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如下:

序号

学科(类别)代码

学科(类别)名称

授权级别名称

责任学院

1

0201

理论经济学

硕一

经济学院

2

0301

法学

硕一

法学院

3

0503

新闻传播学

硕一

传媒与设计学院

4

0714

统计学

硕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

5

0802

机械工程

硕一

人工智能学院

6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一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7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一

人工智能学院

8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一

计算机学院

9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一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0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一

生态环境学院

11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硕一

电商与物流学院

12

1202

工商管理

硕一

商学院

13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硕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1251

工商管理

硕士专业学位

商学院

15

0351

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院

16

0251

金融

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17

0252

应用统计

硕士专业学位

数学与统计学院

18

0253

税务

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19

0254

国际商务

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20

0255

保险

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21

0256

资产评估

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22

1253

会计

硕士专业学位

商学院

23

0551

翻译

硕士专业学位

外国语学院

24

0552

新闻与传播

硕士专业学位

传媒与设计学院

请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和《北京工商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纪彬彬 

联系电话:68984014

邮箱地址:jibb@th.btbu.edu.cn

 

附件:

    1.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2号)

    2.北京工商大学2020-2024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初稿)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4.北京工商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